跃海进出口Qingdao Yuehai

芝麻 / 食用油料籽实进口解决方案

芝麻进口报关清关怎么操作?

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进口前,应先确认来源国家准入及境外企业注册状态,并提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再核对输出国植物检疫证书、产品质量安全、HS编码、包装运输和到港监管要求。

原产国家
中文/英文商品名称
学名 Sesamum indicum L.
白芝麻/黑芝麻/其他品种
食用/食品加工用途
明确非种用
是否脱壳
是否生芝麻
是否进一步加工
生产企业
加工企业
存放企业
企业中国注册编号
植物检疫证书方案
检疫许可证状态
包装规格
净重
起运港
预计进口数量

快速答案

芝麻能否进口,不能只看供应商是否有出口经验。用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的非种用芝麻籽实,应先确认来源国家及产品准入,核对境外企业注册,并在发货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再按该国家专项规则准备植物检疫证书、包装运输和食品安全资料。

芝麻发货前,先确认这6件事

来源、用途、企业、许可证和官方证书应在装运前形成一条完整的核对链。

项目说明

01 产品用途

确认属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

02 国家准入

核对来源国家是否已取得对应芝麻输华准入。

03 境外企业

按国家公告核对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范围。

04 检疫审批

发货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05 植物检疫证书

确认输出国官方能够按专项议定书签发。

06 申报资料

核对HS编码、食品安全、包装和贸易单证。

芝麻可以进口中国吗?

符合中国当前国家准入、植物检疫、进境粮食监管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可以依法进口。实际应落实到来源国家、专项公告或议定书、境外企业注册、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产品状态、HS编码及包装运输。

某个国家能够向中国出口其他粮食或油料作物,并不代表该国芝麻已经自动取得输华准入。

食用芝麻为什么还要按进境粮食监管?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所称粮食,包括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籽实。芝麻属于油料作物,因此本页讨论的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籽实,进入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逻辑。

海关总署令第283号已经公布,但其对《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修改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截至本页面更新时间,实际项目仍应按申报时有效版本执行,不能提前把修订文本写成已经实施。

芝麻进口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吗?

需要。本页讨论的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繁殖芝麻籽实属于进境粮食类检疫审批监管范围。海关政务服务平台“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将粮食列入审批范围,因此应在国外发货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并取得相应许可证。

繁殖用芝麻种子、芝麻油、芝麻酱、熟制芝麻或其他深加工产品不应直接套用这一结论,应按实际商品重新判断。许可证也不能到港后补办。

办了检疫许可证,就代表这个国家的芝麻可以进口吗?

不是。检疫许可证不能替代来源国家和产品准入。正确顺序是先确认国家及产品已取得输华准入,核对实际境外企业符合对应公告,再按具体项目办理检疫审批。

哪些国家的芝麻可以进口中国?

应通过海关总署当前进口粮食或植物产品准入信息、境外企业名单和国家专项公告逐票查询,不宜制作长期不更新的全球准入名单。巴西和乍得已有明确现行专项规则,但这两个国家只是示例,不是完整准入国家名单。

来自埃塞俄比亚、苏丹、坦桑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乌干达、缅甸、巴基斯坦或其他国家的项目,均应重新核对当前官方准入和对应议定书,不能根据历史贸易量或供应商经验推断。

巴西芝麻进口有什么明确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3号允许符合要求的巴西芝麻进口。公告范围是Sesamum indicum L.,在巴西境内种植和加工,用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的非种用芝麻籽实,允许产地为巴西全境。

公告明确巴西输华芝麻的加工、存放单位应经海关总署注册登记。该范围不能扩大解释为所有巴西芝麻出口贸易商都必须按相同身份注册。

巴西芝麻植物检疫证书要注意什么?

每批符合要求的巴西输华芝麻应由巴方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芝麻品种、加工单位名称及注册号,并按巴西专项议定书填写附加声明。

如出口前发现活体昆虫,巴方应按双方确认的方式实施检疫处理,并在证书中注明相应信息。这并不意味着每批巴西芝麻都固定必须熏蒸。

巴西芝麻包装有什么要求?

第183号公告要求使用干净、卫生、透气、新的且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包装,并以中文或英文标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芝麻产地、加工单位及注册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装运前还应彻底检查运输工具,避免混入杂草籽、活体昆虫、其他谷物杂质、植物残体、土壤及其他外来杂质。

乍得芝麻进口和巴西一样吗?

不一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6号适用于在乍得境内种植和加工、用于食用或加工的非种用芝麻籽实Sesamum indicum L.,允许产地为乍得全境。

乍得公告要求输华芝麻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经中方注册登记;巴西第183号公告则表述为加工、存放单位。国家不同,企业注册范围不能直接复制。

乍得芝麻是不是需要出口前检疫处理?

需要。第136号公告明确,乍得输华芝麻出口前应实施检疫处理,以保证杀灭活虫,特别是仓储性害虫。处理方法及药剂、温度、时间等技术要求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这一要求不能扩大为所有国家芝麻统一必须熏蒸,也不能把巴西“发现活虫时处理”的逻辑套到乍得芝麻。

芝麻准入是按国家分别管理的

巴西芝麻和乍得芝麻都已取得输华准入,但境外企业注册范围、检疫处理和植物检疫证书要求存在差异。进口其他国家芝麻时,应使用该国家对应的现行海关公告或议定书,不能复制另一国家的操作条件。

国外芝麻供应商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吗?

普通商业资质不能替代植物检疫准入注册。不同国家公告会分别明确需要注册的生产、加工或存放企业。发货前应核对企业名称、地址、注册编号、企业类型、当前状态、产品范围,并确认与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信息能够对应,而不能只核对贸易公司名称。

芝麻进口需要植物检疫证书吗?

需要。已取得输华植物检疫准入的食用非种用芝麻,应由输出国官方主管部门按照对应国家议定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不同国家的附加声明、企业信息、产区、集装箱或处理信息可能不同,不能制作全球统一证书模板。

芝麻进口是不是每票都要熏蒸?

不是全球统一要求。巴西第183号公告规定发现活体昆虫时实施检疫处理;乍得第136号公告则明确要求芝麻出口前实施检疫处理。是否处理及如何处理必须按来源国家专项规则确定,不宜统一给出药剂、浓度、温度或时间参数。

白芝麻、黑芝麻和脱壳芝麻进口要求一样吗?

不能只看颜色。应确认品种、是否仍为芝麻籽实、是否脱壳、是否生制、是否烘焙、是否进一步加工及实际用途。白芝麻和黑芝麻如均属于专项公告允许的Sesamum indicum L.非种用籽实,植物检疫逻辑可能相近,但仍应按国家公告、产品范围、企业准入和HS编码核对。

脱壳、熟制或进一步加工可能改变商品属性和归类,不能把所有芝麻套用一个HS编码和监管模式。

食用芝麻和种用芝麻为什么必须区分?

巴西第183号和乍得第136号公告的允许产品均属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籽实。用于播种、繁殖或育种的芝麻属于不同监管路径,可能涉及繁殖材料检疫审批、种子管理及其他许可,不能按普通食用芝麻申报。

进口芝麻还需要CIFER食品企业注册吗?

原料芝麻首先应按来源国家植物检疫准入公告和进境粮食制度核对境外企业注册,不能自动等同于普通进口食品CIFER企业注册。

海关总署令第28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第30条明确初级食用农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因此,是否还适用第280号令下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应结合实际加工状态、产品属性、海关当前分类管理和申报系统确认,不能将所有原料芝麻企业统一认定为必须另办CIFER注册。

国内进口芝麻的企业还要做哪些主体备案?

境外植物检疫企业注册、境内进口主体管理和进境粮食检疫审批不是同一事项。食用芝麻项目应核对境内进口商、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以及进境粮食收货、存放、加工等适用监管条件;任何一项主体备案都不能替代检疫许可证。

进口芝麻主要关注哪些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实际风险,芝麻可能涉及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及其他食品安全项目。具体合格评定应以中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海关风险管理要求为准,不设置所有芝麻每票统一检测清单。

芝麻进口一定要检测黄曲霉毒素吗?

不能把花生规则直接复制给芝麻。乍得第136号公告明确要求每批花生进行黄曲霉毒素检测,但芝麻条款没有使用相同表述。芝麻应符合中国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是否在出口前实施某项固定检测,应按来源国家议定书、实际风险和适用标准判断。

出口国允许的农药残留,中国就一定接受吗?

不一定。进口芝麻应符合中国当前适用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供应商检测报告可以作为批次资料和风险评估依据,但不能替代中国标准,也不代表凭国外报告即可免检。

芝麻进口包装和运输有什么共同注意事项?

不同国家公告应分别执行。通常需要核对包装清洁和首次使用要求、撒漏风险、产地和注册企业信息、输华标识、运输工具卫生,以及是否夹带土壤、杂草籽、活虫、其他谷物或植物残体。具体字段和文字仍以来源国家专项公告为准。

如使用实木托盘、木方或木箱,还应单独核对进境木质包装的IPPC处理和专用标识。芝麻植物检疫证书不能替代木质包装检疫证明。

进口芝麻可以到港后直接拉回普通仓库吗?

不能简单这样理解。巴西第183号和乍得第136号公告均明确输华芝麻应在中国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实施检验检疫。进境粮食还可能涉及存放、加工、运输和疫情防控要求。

实际进口前应确认入境口岸、指定监管场地、后续存放地点、是否涉及指定存放或加工企业及检疫许可证要求,但不能扩大为所有芝麻必须进入同一种指定加工厂。

芝麻进口HS编码怎么确定?

应结合是否为完整芝麻籽、是否脱壳、是否种用、食用或加工用途、是否烘焙及是否进一步加工判断。芝麻籽、熟芝麻、芝麻粉、芝麻酱和芝麻油属于不同商品状态,不能使用一个统一编码。

芝麻进口关税和原产地怎么判断?

应根据最终HS编码、原产国家、申报日期、最惠国或协定及特惠税率、原产资格和原产地证明判断。从某国装船并不自动代表具备该国优惠原产资格,本页不提供固定关税或增值税。

芝麻进口通常需要哪些资料?

资料应按来源国家、企业类型、产品状态和许可证要求调整。

项目说明

贸易运输资料

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

产品资料

中英文品名、学名、品种、非种用说明、用途、脱壳及加工状态、照片和净重。

准入企业资料

国家专项公告及其要求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信息。

检疫资料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官方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及适用的处理信息。

其他资料

原产地证明、食品安全资料、主体备案、监管场地和申报要素。

芝麻进口报关清关一般怎么操作?

流程应从来源国家和用途确认开始,并在装运前完成检疫审批。

  • 确认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途且为非种用
  • 确认原产国家和专项准入规则
  • 核对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
  • 确认产品形态、品种和品质资料
  • 确定HS编码及申报要素
  • 发货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根据许可证确认口岸和监管场所
  • 确认输出国植物检疫证书及附加声明
  • 核对包装、运输和食品安全资料
  • 安排国际运输和进口申报
  • 到指定监管场地接受检验检疫
  • 合格放行后按监管要求安排存放、加工或运输

芝麻到港后海关可能检查什么?

海关可能核查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境外企业注册状态、原产国家、品种、数量重量、包装标识和货证一致性,并检查是否带有土壤、活虫、杂草种子、其他谷物或植物残体。必要时可按风险管理实施取样检测,但并非每票都执行相同实验室项目。

出现这些情况,不建议先把芝麻发到中国

以下关键事实未确认时,应先补齐信息,再决定装运。

  • 来源国家芝麻准入未确认
  • 只依据供应商以前出口经验
  • 境外企业注册状态或注册范围不清
  • 检疫许可证尚未取得
  • 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未确认
  • 把其他国家证书模板直接套用
  • 种用芝麻准备按食用芝麻申报
  • 烘焙或深加工产品仍套原料芝麻准入
  • 出口前处理要求未按来源国核对
  • 包装标识不符合专项公告
  • 货物夹带活虫、杂草籽、土壤或植物残体
  • HS编码、入境口岸或监管场地未确认

青岛跃海可以提供哪些芝麻进口服务?

青岛跃海可以协助企业核对芝麻来源国家准入和专项公告,梳理境外企业、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商品归类、报关及国际国内物流资料。国家准入、境外企业注册、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和最终检验检疫结论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 国家准入及公告核对
  • 境外企业注册状态核对
  • 产品和申报资料整理
  • HS编码及申报要素协助
  • 检疫审批资料协调
  • 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标识核对
  • 供应商单证沟通
  • 国际海运及进口报关
  • 港口检验检疫协调
  • 放行后仓储物流衔接

准备进口芝麻,可以先把这些资料发给我们

先整理来源、用途、企业和证书信息,便于确定应按哪个国家规则继续核对。

  • 原产国家
  • 中文/英文品名
  • 芝麻品种
  • 食用/食品加工用途
  • 非种用确认
  • 脱壳/加工状态
  • 产品照片
  • 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 企业注册编号
  • 包装规格
  • 植物检疫证书方案
  • 预计进口数量

本文适用范围与说明

本文主要介绍用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的非种用芝麻籽实进口中国时常见的国家准入、进境粮食检疫审批、境外企业注册、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安全、商品归类和报关准备要求。不同来源国家可能适用不同的双边议定书和海关公告,企业注册范围、出口前检疫处理及证书附加声明也可能不同。实际项目应结合来源国家、产品状态、用途、境外企业、最终HS编码、检验检疫编码、检疫许可证以及申报时有效的海关规定确认。

常见问题 FAQ

Q01

芝麻可以进口中国吗?

符合来源国家准入、境外企业注册、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安全和报关要求的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可以依法进口。

Q02

哪些国家的芝麻可以进口中国?

应通过海关总署当前准入信息、企业名单和国家专项公告查询。巴西、乍得已有明确专项规则,但不是完整准入国家名单。

Q03

非洲芝麻都可以进口吗?

不能这样理解。应按具体来源国家、产品范围、境外企业注册和现行双边规则逐票确认,不能因同属非洲就推定准入。

Q04

巴西芝麻可以进口吗?

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3号要求、来自巴西全境并属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籽实的项目,可以依法进口。

Q05

乍得芝麻可以进口吗?

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6号要求、来自注册企业并完成出口前检疫处理的食用或加工用非种用芝麻,可以依法进口。

Q06

芝麻进口需要检疫许可证吗?

需要。本页所述食用或食品加工用非种用芝麻籽实属于进境粮食中的油料类作物籽实,应在国外发货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并取得许可证。

Q07

芝麻进口需要植物检疫证书吗?

需要。输出国官方应按对应国家议定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证书内容和附加声明不能跨国家复制。

Q08

国外芝麻工厂需要中国注册吗?

应按来源国家公告确认企业类型。巴西要求加工、存放单位注册;乍得要求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不能统一理解。

Q09

白芝麻和黑芝麻要求一样吗?

应结合品种、国家公告产品范围、用途、加工状态和HS编码判断,不能仅按颜色给统一结论。

Q10

脱壳芝麻和未脱壳芝麻要求一样吗?

不一定。脱壳及进一步加工可能影响产品属性、归类和监管要求,应结合真实货物确认。

Q11

食用芝麻和种用芝麻有什么区别?

食用芝麻专项公告通常限定非种用籽实。繁殖用芝麻可能涉及种子、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及其他许可,不能套普通食用芝麻规则。

Q12

芝麻进口每票都要熏蒸吗?

不是全球统一要求。巴西在发现活虫时实施检疫处理;乍得芝麻则明确要求出口前检疫处理。

Q13

乍得芝麻为什么要做检疫处理?

第136号公告要求乍得输华芝麻出口前实施检疫处理,以杀灭活虫特别是仓储性害虫,处理信息应按要求记入植物检疫证书。

Q14

巴西芝麻也必须每票熏蒸吗?

不能这样理解。第183号公告规定出口前发现活体昆虫时实施双方确认的检疫处理,并未把统一熏蒸规定为每批巴西芝麻固定前置条件。

Q15

芝麻进口需要CIFER吗?

不能仅因属于食用产品就统一回答必须。原料芝麻首先按国家植物检疫公告和进境粮食制度核对;是否还适用普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应结合产品状态和当前分类管理确认。

Q16

芝麻进口需要检测黄曲霉毒素吗?

应按来源国议定书、实际风险和中国适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乍得花生的每批检测要求不能直接套给乍得芝麻。

Q17

芝麻进口农残有什么要求?

应符合中国当前适用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国外允许使用的农药及供应商报告不能替代中国进口端判断。

Q18

芝麻可以到港后直接拉回普通仓库吗?

不能统一这样操作。货物应先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接受检验检疫,并结合检疫许可证、存放加工和后续监管要求安排流向。

Q19

芝麻HS编码是多少?

应根据是否完整籽实、脱壳、种用、烘焙、进一步加工及用途判断,不能给所有芝麻一个固定编码。

Q20

芝麻进口关税是多少?

应按最终HS编码、原产国家、原产资格和申报时有效税则判断,本页不提供固定税率。

Q21

芝麻进口增值税是多少?

应结合最终商品归类、商品属性和申报时有效税收政策确认,不能套用历史税率。

Q22

芝麻每票都会抽检吗?

不一定。海关按来源、企业、货物和风险管理实施合格评定,并非每票执行相同实验室检测项目。

Q23

芝麻清关一般多久?

时效受许可证、证书、企业核验、指定监管场地、查验检测和港口物流影响,不能承诺固定天数。

官方参考信息

芝麻进口应按来源国家核对现行准入公告和境外企业名单,并通过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进境粮食检疫审批。海关总署令第283号已公布,但相关粮食监管修改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实际项目应以申报时有效文本、许可证、官方系统和主管海关要求为准。

准备进口芝麻,但还没确定国家准入、企业注册和检疫许可证?

可以先提供原产国家、芝麻品种、用途、产品状态、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包装规格和预计进口数量,我们可以先帮你梳理这票芝麻需要重点确认的国家准入、境外企业注册、进境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HS编码和报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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